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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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运城市平陆县洪池乡南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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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非煤露天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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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矿区位于耙耱村西北1.4km,西坡村北西750m处的水泉坡。南西与芮城县相邻,行政区划属平陆县洪池乡耙耱村管辖。该矿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2019年7月10日由原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2020年1月21日由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换发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2015年6月委托山西中条山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对矿体采用分台阶开采,开采深度范围为975-915m标高,开采深度60m。设计台阶高度10m;工作台阶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度54°;安全平台宽4m;开拓运输采用公路-溜槽联合开拓方法。2015年7月9日经原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因资金和市场原因,企业基建活动从2016年初停工至2020年初。 2020年5月该矿委托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采区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及《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7月10日《安全设施设计》通过运城市应急管理局审查。 现状情况如下: 矿山总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办公区、运输系统等组成。 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已形成1010m台阶,1010m台阶长40m,宽35m,台阶坡面角70º。爆破由平陆县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避炮掩体放置在采场东南部,距采场约200m。采用一台宏大458型潜孔钻机凿岩,二次破碎采用挖掘机自带的破碎锤。铲装设备为2台VCES360DL型挖掘机及CG953铲车2台,4辆20吨自卸汽车运输。 目前溜槽已形成,溜槽上口标高1010m,下口标高920m,垂直高度90m,溜槽倾角60°,溜槽宽5m,溜槽上口设有0.6m车挡,溜槽下部接矿平台边缘设有1.5m高土石挡墙,通往采场台阶的挖掘机上山道路已形成,路面为砂石路面,宽4m,最大纵坡25%。矿山运输道路已形成,运输道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宽6m,最小曲率半径20m,最大总坡小于8%。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本矿为山坡露天开采,未封口,且境界内汇水面积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台阶留有2%坡度,沿台阶坡底线排至采场外,导向自然沟谷。该矿生产生活用水取自耙耱村,由拉水车运输。 该矿的电源引自西坡村变电站,采用10kV单回路架空敷设至矿变压器。采场不用电。 炸药采用膨化硝酸铵炸药,人工装药,起爆器型号为DBG-3B型,起爆采用非电爆破网络。该矿爆破器材由平陆县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提供,爆破作业由平陆县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爆破员完成。 从采场揭露情况看,设计区域仅局部有少量坡积物,可以用来修路。不设排土场。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20号令)等标准、规范的要求,2020年11月10日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矿露天开采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自然危险因素: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雷电灾害。 2)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GB6441-1986辨识有:坍塌、放炮、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伤害等。 (2)依据GB/T13861-2009辨识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 4)该矿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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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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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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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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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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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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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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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军 |
土 木 |
110000000030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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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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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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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胡泽胜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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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蔡肖彪、闫永锋、张 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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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11月11日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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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试运行期间,该矿露天采场、开拓运输等各系统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运行情况正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条件得到了落实。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的要求,依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对该矿现场进行了检查,对该矿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检查结果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检查项共51项,其中有5项否决项,该矿否决项,检查结论为合格。51项检查项目中有12项不涉及,有39项涉及项,其中有1项不合格,不合格项比率为2.6%,小于5%,结论为符合。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平陆大正水泥有限公司露天开采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状况符合《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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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1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