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稷山县翟店镇峨嵋村 | ||||
项目所属行业 | 小型露天采石场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其矿区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批准面积为0.2503Km2,批准开采标高723m至620m。该矿山为已建矿山,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由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设计范围为:723m至675m水平的露天矿体,生产规模8万t/年。 矿区北距最近的村庄峨嵋村500m,行政区划隶属稷山县翟店镇峨嵋村管辖。 设计确定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剥离采用汽车公路运输方式,采矿采用溜槽-公路联合开拓运输方式,矿石爆破后,经装载机运至溜槽口溜至接矿平台,再由挖掘机铲装至20吨位的汽车运至破碎场地。 采矿方法采用露天台阶爆破,KGH4型潜孔钻机穿孔,人工装药;起爆药包采用膨化硝铵炸药;用击发枪击发火帽起爆导爆管方式起爆,所有炮孔采用并联连接,孔内微差爆破;采用VCEEC380DL、DX520LC-9C型挖掘机铲装石料,辅以挖掘机带的破碎锤进行二次破碎。 现状情况如下: 矿山总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矿场、工业广场、矿山办公区以及生产运输系统等各部分组成。 该矿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确定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采深度范围为723m-675m,开采深度48m。设计确定台阶高度10m(第一个剥离台阶高度8m,其余台阶高度10m);剥离台阶坡面角56°,采矿工作台阶坡面角75°;台阶最终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52°;安全平台宽3m;清扫平台宽5m;最小工作平台宽度15m;铲装工作线长度15m-120m;爆破安全距离:300m。 根据以上参数确定采场从高到低共分: 715m、705m、695m、685m、675m共5个台阶,其中715m、705m为剥离台阶,695m为清扫平台。 矿山目前在通往695m平台的道路边设一移动式避炮掩体,距离采矿平台约150m,避炮掩体用50mm角钢做支架,4mm铁板围边焊接而成,掩体规格为1500×1500×2000mm。保证爆破时人员的安全。 岩、矿装载以VCEEC380DL、DX520LC-9C型挖掘机为主,XG962H型装载机为辅铲装,用20吨位汽车将矿石运输至破碎站破碎。 该矿山为山坡露天矿,根据地形采用溜槽-公路联合开拓运输方案。目前,溜槽已经形成,溜槽上口设置在695m平台东部,斜长86m,高差75m,宽约3m,深约1m,角度60°,接矿平台设置在620m水平(C1采空区)。溜槽上口设置有挡车设施,车挡高约0.8m,长度约8m。在距离溜槽底部30m处设一道挡墙,挡墙采用碎状矿石自然堆积而成,挡墙高约2.5m,长度约30m、底宽3m,可以有效阻挡放矿过程中矿块的散落。 剥离物运输道路已延伸到715m、705m剥离平台,剥离物采用农用车进行运输。 机械上山道路仅供挖掘机行驶,目前已延伸至715m水平,其路面宽度约4m,最大坡度约25%。 矿石运输道路采用矿山三级公路标准,其路面宽度6m、路基宽度8m、最小曲线半径20m、最大纵坡8%。矿石爆破后,挖掘机通过溜槽下料处将矿石溜至620m水平接矿平台,经装载机铲装至20吨位的汽车运至破碎站。 该矿为山坡露天开采,未封口,且境界内汇水面积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在采区内首采台阶留有2%-3%反坡,将台阶上的水直接排至采区外,导向自然沟谷。 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设置排水沟,把雨水向低沟谷排泄,防止雨季山洪冲刷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保护所有的建(构)筑物的安全。 该矿采场用电量不大,潜孔钻、空压机用电从矿区配电室接驳。工业广场供电按三级负荷考虑,从峨嵋村输电线路架空引接10KV线路一回入工业广场。目前采用250KVA变压器一台供电。 供电方式采用动力和照明分开供电方式。工业广场用电电源电压:380/220V。照明电压:220V。 矿山设计范围内需要剥离16987m³,为此,在矿区西北方向采空区C4处设置排土场。此采空区东部陡坎高约45m,南部、西部陡坎高约15m,中部标高615m,南北长约95m、东西宽约58m,堆置10m高度可以容纳23420m³剥离物,能满足剥离物堆排需求。采空区西北部已有水泥道路通往采场剥离平台。排土场上游为矿山已有水泥道路、荒地,下游为自然沟谷。 排土场靠近东部陡坎的下部设置截水沟,将洪水截在排土场之外。排土场底部设置拦挡坝,拦挡坝长度为24m,断面为梯形,上底宽1m,下底2m,高2m,浆砌石结构,在拦挡坝的底部每隔2m留直径约40cm的疏水孔。 设计排土场为一个阶段堆放,从上向下排放,排土场最终堆积高度10m;排土场坡面角为排弃物的自然安息角,约为38°。 受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针对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成立了评价组,2020年6月28日评价组到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察看工程情况,通过与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技术规程比较,提出该工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采矿台阶不规范、溜槽不规范、生产现场警示标识不全、接矿平台无挡墙等问题。针对我公司提出的问题,企业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于2020年7月4日反馈了相关信息,2020年7月5日,经评价组相关专家现场复核,认为企业已将所提问题整改完毕。 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中《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并完成了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自然危险因素: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雷电灾害。 2)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GB6441-1986辨识有:坍塌、放炮、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伤害等。 (2)依据GB/T13861-2009辨识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 4)该矿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
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
项目组组长 | 王健波 | 通 风 | 1800000000200213 | ||
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
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
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
张 震 | 水工结构 | 1200000000300108 | |||
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
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
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
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蔡肖彪、闫永锋、张 雷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6月28日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
评价结论 | 在本次安全评价过程中,我们对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对照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采用安全检查表法,检查基本安全设施、专用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未涉及共71项,本次检查53项,其中包括否决项4项,其他项目49项,检查结果为:否决项4项中没有不合格项,其他项目49项中有一项为不合格项,整改后合格。评价结论为合格。 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矿山建设项目通过对试运行过程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为:稷山县耿实石料有限公司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安全设施竣工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