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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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平陆县常乐镇苏家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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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非煤露天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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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矿区位于山西省平陆县常乐镇苏家沟村,行政区划属平陆县常乐镇苏家沟村管辖。该矿成立于2004年4月6日。2017年1月10日由平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2020年1月6日由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换发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2009年4月委托三门峡市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对LS1号矿体(即一采区)采用水平分台阶开采,开采深度范围为854-805m标高,开采深度49m。设计台阶高度10m;工作台阶坡面角75°;最终坡面角黄土31.5°;安全平台宽8m;最小工作平台宽度20m;设计生产规模10万t/年,设计服务年限6.5年。2013年9月由运城市民生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4年1月7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2017年3月运城市安运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7年4月17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16日。 2020年3月该矿委托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对LS1号矿体(一采区)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山西铝厂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初步设计》及《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5月18日《安全设施设计》通过运城市应急管理局审查。 现状情况如下: 一采区总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矿场、排土场、破碎站、矿山材料库及值班室、生产运输、辅助运输系统等部分组成。 该矿已形成850m剥离台阶和840m采矿台阶,850m剥离台阶长200 m,宽30m,840m台阶长20m,宽50m。炸药采用膨化硝酸铵炸药,人工装药,起爆器型号为DBG-3B型,起爆采用非电爆破网络。该矿爆破器材由平陆县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提供,爆破作业由平陆县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爆破员完成。避炮掩体放置在采场西部运输道路旁,距采场约200m。采用一台TYTFW-5Y250型潜孔钻机凿岩,二次破碎采用PF1010型反击式破碎锤。铲装设备为1台大宇200型挖掘机及ZL-50铲车2台,4辆10吨自卸汽车运输。 开拓方式为公路—汽车开拓方式。矿山运输道路已形成,运输道路为砂石路面,路面宽5m,最小曲率半径20m,最大纵坡8%。矿石采用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于简单类型。本矿为山坡露天开采,未封口,且境界内汇水面积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台阶留有2%坡度,沿台阶坡底线排至采场外,导向自然沟谷。该矿生产生活用水取自苏家沟村,由拉水车运输。 该矿的电源引自苏家沟村变电站,采用10kV单回路架空敷设至矿变压器。采场用电取自破碎站配电室,采用电缆供电。该采场主要是空压机、潜孔钻用电,用电负荷均为三级负荷。 排土场设在采场北部自然沟谷内,距采场距离约10m,地形条件有利于废弃物的排放。排土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装载机辅助作业。总堆置高度:40m,分为两个台阶堆置,标高分别为755m和775m。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20号令)等标准、规范的要求,2020年8月20日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矿露天开采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我公司项目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了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提供的资料,并于2020年8月21日项目组成员依据检查表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系统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自然危险因素: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雷电灾害。 2)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GB6441-1986辨识有:坍塌、放炮、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伤害等。 (2)依据GB/T13861-2009辨识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振动、高温。 4)该矿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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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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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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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王健波 |
通 风 |
180000000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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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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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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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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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震 |
水工结构 |
12000000003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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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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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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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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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蔡肖彪、闫永锋、张 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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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8月21日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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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试运行期间,该矿露天采场、开拓运输等各系统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运行情况正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条件得到了落实。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的要求,依据《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对该矿现场进行了检查,对该矿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检查结果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检查项共65项,其中有6项否决项,该矿否决项,检查结论为合格。65项检查项目中有16项不涉及,有49项涉及项,其中有1项不合格,不合格项比率为2.0%,小于5%,结论为符合。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平陆县玉兔建材有限公司(一采区)露天开采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状况符合《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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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0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