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1.0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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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盂县西潘乡南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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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非煤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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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始建于2002年,建矿后,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该矿现持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3002010107120076518,有效期自2020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采矿权人:盂县西潘乡南峪村;矿山名称: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批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批采标高1154-985m,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生产规模1.0万m3/年;矿区面积:0.2349平方公里。 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本次换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由0.2万m3/a调整为1.0万m3/a,而且,开采矿种由原来的大理石变更为饰面花岗岩,属改扩建项目。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矿山应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该矿山2020年11月委托山西亨瑞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受企业委托,我单位对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1.0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矿山位于盂县县城西北方向,盂县西潘乡南峪村,行政区划隶属盂县西潘乡管辖。 矿山工业场地位于矿区内东部平缓地带,主要包括变配电室、控制室、成品料场等。办公生活区位于矿区东北部山坡平缓地带,包括矿办公楼、会议室、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距离采场最近约310 m。排土场位于矿区东部低洼沟谷中。 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南部与盂县西潘乡石鑫大理石矿紧邻,南东部与盂县西潘宋庄红花沟石料厂紧邻,西部与盂县西潘乡鑫盛石矿紧邻;东北部为盂县鑫磬石料厂,最近距离约165 m。盂县西潘乡鑫盛石矿排土场位于本矿山界外西北部。矿区西部边界处为林地。 矿区周边500m近距离内无铁路、桥梁、隧道、学校、名胜古迹、旅游风景区、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和建构筑物,也无地埋设施。 该建设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确定的开采方案为:建设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汽车运输矿岩的开拓方式,建设规模1.0万m3/年,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接受评价委托后,我公司针对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1.0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成立了评价组,于2021年1月23日到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察看工程情况。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经过评价部、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三级审核,旨在使报告达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客观公正,力求通过分析、预测,查找出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车辆伤害、机械伤害、滑坡和坍塌、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水灾、火灾、粉尘、噪声、电气火灾、触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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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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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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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张书杰 |
矿 建 |
S01104100011019200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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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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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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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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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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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雯青 |
通 风 |
1100000000302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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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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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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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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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张书杰、蔡肖彪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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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张书杰、蔡肖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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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1年1月9日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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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该工程规划合理,选址得当,生产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可靠。 2、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预先危险分析法,找出了该建设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确定了其危险、危害等级。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可知,该项目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3、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在该工程设计、施工等各环节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给予高度重视,对本报告以及可研报告中提到的安全措施逐一落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 4、根据以上评价结果,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盂县西潘南峪鑫磊石材厂1.0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在落实《可研报告》以及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经过对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确定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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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