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10月受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成立了由安全评价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以及山西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企业提供的现状资料、《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黄峪沟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加高扩容安全设施设计)、《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黄峪沟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加高扩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对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黄峪沟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黄峪沟尾矿库位于灵丘县城北5km处的黄峪沟内,为山西宏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配套尾矿库。 2018年1月由中国冶金矿业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于2018年1月25日通过了原大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批复文号:同安监行审办函〔2018〕2号)。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鸿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西开源益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均合法有效。 建设完成后的排洪设施、监测设施、辅助设施等运行正常,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等要求。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尾矿库一旦溃坝,其危害极为严重,影响范围广、遗害深远。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溃坝、泥石流。尾矿库防洪标准低、排水设施结构强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将会导致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难以保证,排水建构筑物坍塌,库内洪水不能及时排出,最终导致坝体出现渗流、坍塌、洪水漫顶等危害发生,甚至会导致溃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