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 1730m-1570m(1期)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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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灵丘县北东方向约47km处的刁泉村一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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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非煤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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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灵丘县北东方向,约47km处的刁泉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山西省灵丘县柳科乡管辖。 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3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为灵丘县柳科乡刁泉村,注册资本:柒仟陆佰壹拾伍万柒仟玖佰元整,法定代表人:冯文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247010389927,有效期至2036年04月29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铜、金、银、铁矿石及其精矿粉等有色、黑色、稀有金属矿产品和相关业务。 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组2011年11月29日下达的晋非煤开整字[2011]02号《关于大同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核准意见审查批准的开发整合矿山,由原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原山西省灵丘县刁泉铜银矿29-39线深部详查(延续)及新增区整合而成。 1994年11月4日,山西省计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山西省刁泉银铜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计基重字〔94〕第803号)。 2020年8月14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094220038467;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21万吨/年;矿区面积:1.325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950m~1470m;有效期限至2022年5月19日;登记机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为多年开采矿山,根据矿山现有探采工程及矿体赋存条件,41线以南为以往开采范围,已经形成开拓系统,41线以北为探矿区,没有形成开拓系统,为减少初期投资,矿山开采共分为两期,1期开采41~61线之间标高在1730m-1570m之间的剩余矿体(南区),2期开采41~35线之间标高在1730m-1570m之间的矿体(北区),先对1期进行开采,1期开采结束后,在进行2期开采。 该矿井的建设规模为21万t/a,开采标高为1950m~1470m,开采对象为41~61线之间标高在1730m-1570m之间的25号、251号、252号矿体,采用平硐—盲斜井开拓方式,分1690m、1650m、1610m、1570m四个中段;回采使用浅孔留矿法及分段空场法两种,阶段高度40m,首采阶段为1690m,首采采场位于1690m中段49~50线之间,矿床开采自上而下进行,中段开采顺序由矿体南端向北后退式回采;采用有轨运输方式,使用的YCC1.2-6型侧卸式矿车运输矿石,YFC0.7-6翻转式矿车运输废石,矿车由3t电机车牵引,工作面崩落的矿石由电耙搬运,振动放矿机装入矿车,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至中段井底车场,经斜井提至1690m平硐;新鲜风流从1690m平硐进入1690m中段运输巷道,经1#(4#)斜井进入各中段底盘运输巷道,从底盘运输道进入采场人行天井,通过人行天井进入工作面,冲洗工作面后,污风从另一侧人行天井进入上中段运输巷道,最后进入1796m回风平硐,经1796m回风平巷口的风机将污风排至地表;矿山的主供电源引自王庄35kv变电站采用LGJ-95架空线路敷设至矿区35kv总降压变电所,使用柴油发电机作为矿区一级用电负荷的备用电源;采用集中排水方式,4#斜井底部(1570m)设一水仓、水泵房,水仓容积有240m³(主:130m³、副:110m³),井下涌水通过水泵直接送1730m高位水池,水泵房安设D46-30×7型耐磨多级离心泵3台(1台使用,1台备用,1台检修),在4#斜井底部设水仓、泵房,涌水通过巷道一侧排水沟自流至1570m中段水仓,通过泵送方式送至1730m工业场地上的高位水池(200m³);废石场位于1690m平硐口北侧沟谷,采用单台阶堆放,台阶高度为25m,标高为1665m~1690m,剩余有效容积2.9万m³;矿山安设有完备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矿山本质安全程度,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受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根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对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采矿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冒顶片帮、火药爆炸、透水、火灾、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粉尘、噪声、振动等危害以及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和行为危险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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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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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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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魏秀泉 |
地质工程 |
1700000000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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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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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 |
通风与安全 |
S0110410001102030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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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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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质工程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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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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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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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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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震威 |
矿 建 |
17000000003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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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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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赵海龙 |
报告审核人 |
洪 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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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琚震威、蔡肖彪、魏秀泉、赵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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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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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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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本次评价经过现场勘察,通过整改—指导—整改的现场评价过程,结合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意见,总体评价结论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到位,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经过试运行,运行状况良好,工程满足设计及变更设计要求。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为13项(不包含不涉及项),检查否决项均为“合格”,且验收检查总数中一般项检查总数120项,检查结果均为“合格”不符合项百分比0%<5%。 综上所述,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采矿工程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符合设计及变更设计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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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俊英 |
签发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