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娄烦县宝晋选矿厂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娄烦县马家庄乡边家庄村西约2km的山坡上 | |||
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6月受娄烦县宝晋选矿厂的委托,成立了由安全评价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娄烦县宝晋选矿厂尾矿库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并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 设计:宝晋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345.0m,最大坝高45.0m,总库容94.7万m³,有效库容75.8万m³,为四等库,服务年限5.3年,排尾方式为湿排,筑坝方式为上游式筑坝。 (1)初期坝:为透水堆石坝,坝顶标高1325.0m,最大坝高25.0m,坝顶宽6.0m,坝顶中心线长72.0m,外坡比为1:2.0,内坡比为1:1.75,内坡设反滤层,外用干砌石护坡,并设上坝台阶;在上下游坡面共设三条马道。 (2)堆积坝:采用上游式尾砂筑坝,最终堆积标高1345.0m,堆积坝高20.0m,平均外坡比为1:4.0,共设8期子坝,每期子坝高2.5m,坝顶宽3.0m,上游坡比1:3.0,下游坡比1:2.0;在堆积坝1330.0m、1335.0m、1340.0m标高处分别设马道,宽3m;堆积坝下设排渗盲沟。 (3)防洪设施:采用排水井-排洪涵洞-转流井-消力池-排洪渠的排洪方式。共设3座钢筋混凝土排水井,分别为1#、2#、3#,井口内径为3.0m,井架内径均为3.5m,外径为4.3m,圈梁宽0.4m,井底设消能池,高1.5m,池底板厚1.0m;排洪涵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城门洞断面,断面尺寸2.2m×2.6m,直墙高1.5m,矢高1.1m,内宽2.2m,壁厚0.3m,排洪涵洞分别连通1#、2#、3#转流井,各转流井断面尺寸为:2.2×2.2m;排洪涵洞出口处设消力池,长8.0m,宽5.0m,深2.9m,壁厚0.3m,周围设防护网;消力池溢流口处设浆砌石排洪渠,壁厚0.5m,底宽3.5m,深1.7m。各井参数如下: 1)1#井架:高13m,井底标高1312.0m,井架每一截高度从下至上分别为:3.5m、3.5m、3.5m和2.5m; 2)2#井架:高12m,井底标高1324.0m,井架每一截高度从下至上分别为:3.5m、3.5m、3.5m和1.5m; 3)3#井架:高10m,井底标高1335.0m,井架每一截高度从下至上分别为:3.5m、3.5m和3.0m。 (4)排水设施:随着尾砂的堆筑,在尾矿坝两侧设坝肩截水沟,岸坡洪水不入库。为浆砌石结构,矩形断面,0.5×0.5m,壁厚0.2m;每升高5m(标高1325.0m、1330.0m、1335.0m、1340.0m)设横向坝坡排水沟,汇水由坝坡排水沟导入坝肩截水沟后排至下游,坝外坡设纵向排水沟,排出坡面降水。横向坝坡排水沟为C20混凝土结构,矩形断面,0.5×0.5m,壁厚0.15m。因尾砂未堆积,该排水设施未建设。 (5)监测设施:采用人工观测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相结合。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尾矿坝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一旦溃坝,其危害极为严重,影响范围广、遗害深远。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溃坝、泥石流。 (2)防洪设施是尾矿库最重要的安全设施,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坝体安全。防洪标准选取是否正确,防洪设施结构强度、排水能力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安全。尾矿库防洪标准低、排水设施结构强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将会导致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难以保证,排水建构筑物坍塌,库内洪水不能及时排出,最终导致坝体出现渗流、坍塌、洪水漫顶等危害发生,甚至会导致溃坝。 尾矿库防洪设施出现事故,排水井堵塞,丧失或降低排洪能力,库内汇集洪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导致洪水漫顶事故,导致溃坝。 坝体位移、浸润线监测和库内水位监测是尾矿库安全的有效监控措施,缺少观测设施,就不能够对坝体浸润线、位移变形等实际情况随时掌握,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坝体稳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尾矿库安全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监控。 尾矿坝坝体及坝基的渗漏有正常渗漏和异常渗漏。正常渗漏有利于尾矿坝坝体及坝前干滩的固结,从而有利于提高坝体的整体稳定性。异常渗漏则是有害的,会危及坝体的安全,导致事故的发生。 如果安全监测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
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
项目组组长 | 卫少东 | 机 械 | 0800000000102106 | |
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
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
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
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
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
赵海龙 | 通风与安全 | S011051000110203001204 | ||
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
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卫少东 | 报告审核人 | 洪 艳 | |
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蔡肖彪、魏秀泉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2年4月30日、2022年6月29日 | |||
评价结论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如建设单位结合本次《可研报告》和本《安全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进行娄烦县宝晋选矿厂尾矿库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则娄烦县宝晋选矿厂尾矿库的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娄烦县宝晋选矿厂尾矿库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 |||
现场 图像 | ||||
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