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代县富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代县聂营镇黑山庄村约0.88公里处 | |||
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尾矿库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于2022年5月受代县富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成立了由安全评价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等的有关规定,对代县富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并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尾矿库现状:东沟现状堆坝高度38.0m,坝顶标高1000.0m,西沟现状堆坝高度30.0m,坝顶标高990.0m,已使用库容约45万m³,剩余库容约220万m³,剩余服务年限23.11年。 (1)尾矿坝 1)拦挡坝:设东沟和西沟两座拦挡坝,用以拦挡东侧、西侧支沟干堆体冲刷尾砂。 ①东沟拦挡坝:设在东侧支沟沟口上游约65.0m处,为透水碾压堆石坝,坝顶标高964.0m,坝底标高958.5m,坝高5.5m,坝顶宽3.0m,坝轴线长约81.6m,内坡比1:1.8,外坡比1:2.0,内设反滤层,外设干砌石护坡。 ②西沟拦挡坝:设在西侧支沟沟口上游约154.0m处,为透水碾压堆石坝,坝顶标高964.0m,坝底标高953.0m,坝高11.0m,坝顶宽3.0m,坝轴线长约86.1m,内坡比1:1.8,外坡比1:2.0,内设反滤层,外设干砌石护坡。 2)坡脚拦挡坝:设东沟和西沟两座坡脚拦挡坝,作为东侧、西侧支沟排尾时的支撑体。 ①东沟坡脚拦挡坝:设在东沟拦挡坝上游约26.0m处,为透水碾压堆石坝,坝顶标高962.0m,坝底标高960.0m,坝高2.0m,坝顶宽2.0m,坝轴线长约70.5m,内坡比1:1.8,外坡比1:2.5,内设反滤层,外设干砌石护坡。 ②西沟坡脚拦挡坝:设在西沟拦挡坝上游约60.0m处,为透水碾压堆石坝,坝顶标高960.0m,坝底标高954.0m,坝高6.0m,坝顶宽2.0m,坝轴线长约47.0m,内坡比1:1.8,外坡比1:2.5,内设反滤层,外设干砌石护坡。 3)堆积坝(干堆体):采用库尾式尾矿排矿筑坝法,东沟现状堆坝高度38.0m,坝顶标高1000.0m,西沟现状堆坝高度30.0m,坝顶标高990.0m,已使用库容约45万m³,剩余库容约220万m³,已形成970.0m、980.0m、990.0m平台,现正在堆筑第四期,东沟1000.0m平台已形成,西沟1000.0m平台正在堆筑。 (2)排洪系统 1)库内排洪系统:西侧支沟和东侧支沟单独设置溢洪道排洪,东沟溢洪道设在东沟拦挡坝坝肩东侧,西沟溢洪道设在西沟拦挡坝坝肩西侧,东沟、西沟拦挡坝上游汇水通过各坝肩溢洪道经消力池(集水池)消能后排入尾矿库下游。 ①东沟溢洪道:为浆砌块石结构,进水口标高961.0m,矩形断面,底宽1.0m,深1.2m,出口处接消力池,矩形断面,13.5×7.5×2.5m(长×宽×深),消力池下部接2根内径0.8m的预制混凝土排水管将洪水排向尾矿库下游,在溢洪道附近15m范围内拦挡坝内坡设置0.03m厚浆砌块石护坡。 ②西沟溢洪道:为浆砌块石结构,进水口标高961.0m,矩形断面,底宽1.0m,深1.5m,出口处接消力池,矩形断面,13.0×9.0×2.5m(长×宽×深),消力池下部接2根内径0.8m的预制混凝土排水管将洪水排向尾矿库下游,在溢洪道附近15m范围内拦挡坝内坡设置0.03m厚浆砌块石护坡。 2)库外排洪系统:在尾矿库南侧山坡道路一侧,沿东西走向设1条截洪沟,导出西沟山坡汇水,在堆积体两侧(西侧及东侧堆积体与山体交界处)沿南北走向设排水沟,导出山坡汇水,干堆体设坝坡纵向排水沟及坝坡横向排水沟,导出坡面汇水,各排水设施具体参数如下: ①截洪沟:为石渠,梯形断面,宽1.8m、深0.5m。 ②排水沟:为浆砌石结构,梯形断面,宽0.6m,高0.6m。 ③坡面纵排水沟、坡面横排水沟:采用U形渠,宽0.6m,深0.6m。 (3)监测设施:设置了人工观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尾矿坝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设施,该尾矿库的干堆体和初期坝坝体的安全至关重要,一旦溃坝,其危害极为严重,影响范围广、遗害深远。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尾矿库防排洪设施出现事故,丧失或降低防排洪能力,库内汇集洪水不能及时排出都可能导致干堆体坍塌、滑坡;如果安全监测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
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
项目组组长 | 尚 鹏 | 地 质 | S011011000110192000222 | |
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
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
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
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
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
杨雯青 | 通风与安全 | 1100000000302484 | ||
卫少东 | 机 械 | 0800000000102106 | ||
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
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卫少东 | 报告审核人 | 洪 艳 | |
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蔡肖彪、魏秀泉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月6日 | |||
评价结论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代县富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及安全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尾矿库现状情况下安全管理及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目前运行良好,代县富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满足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 图像 | ||||
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魏秀泉 | 签发时间 |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