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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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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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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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代县程林铁矿成立于2002年5月22日,2016年5月13日,由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营业期限:长期有效,营业范围:铁精矿粉销售,磁选铁精矿粉。 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位于代县枣林镇槐树园村北约850m的芦沟内,供代县程林铁矿下属选矿厂排尾使用,该公司选矿厂年加工矿石80×104t,年产铁精粉30×104t,年产尾矿量50×104t,合堆积体积30.3×104m3。选矿车间排放的尾矿通过矿浆输送管输送至干排车间,经干排车间滤水后的干尾砂,利用汽车运送至库内,进行干排作业。 2018年12月22日,代县程林铁矿组织专家及相关参建单位对芦沟尾矿库(干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2019年1月21日,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经原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首次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尚建军,经济类型:个人独资,许可范围:尾矿库运行,证号为:(晋)FM安许证字【2019】H12091号,有效期至2022年1月20日。 芦沟尾矿库现状情况如下: (1)拦砂坝:在尾矿库下游修建拦砂坝,拦砂坝为粉质粘土碾压筑坝而成,顶宽为6.0m,坝顶高程为965.0m,坝高为15.0m,在高程960.0m设有一级马道,马道上设置有U型排水槽。拦砂坝下游侧坝体两侧设有坝肩截水沟。在拦砂坝下游修建有排水棱体,排水棱体为堆石碾压而成,顶宽3.0m,高3.0m。排渗盲沟接入排水棱体,所有渗水由排水棱体排出库外。 (2)尾矿干堆体:目前芦沟尾矿库库内未堆存尾砂。 (3)排洪系统:尾矿干堆库排洪设施分为库区上游排洪系统与库区下游排洪系统。 1)库区上游排洪系统:库区上游采用拦洪坝—排水管排洪。 在库区上游修建有拦洪坝,并在库区右岸修建有喇叭形进水渠,拦洪坝上游排洪渠将洪水引至排水管,将库区上游洪水排至右岸山沟中。拦洪坝为粉质粘土碾压筑坝而成,顶宽为8.0m,坝高为15.0m,并在高程1010.0m处设有一级马道,拦洪坝上游右岸修建有喇叭口型进水渠,在进水渠内侧设有浆砌石护砌,排水管为钢制结构,管径1.2m。 2)库区排洪系统:库内采用排水井和排水管排洪。 库内排洪设施为排水井和排水管,排水井混凝土框架结构,井径2.0m,井身每高1m就设有一道圈梁,圈梁高200mm,排水井高6.0m,排水管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圆管结构,内径1.2m。排水管下游穿过拦砂坝将库区雨水排至下游消能池,消能池尺寸为B×L×H=6m×8m×2.0m。 (3)排渗设施:查阅隐蔽工程资料可知,在干堆库拦砂坝底及拦砂坝以上20m修建排渗盲沟,用以排除尾矿干堆体中的渗水。排渗盲沟分为纵向排渗盲沟和横向排渗盲沟。 (4)安全监测设施: 1)位移观测设施:山体上布置有8个固定位移观测桩,尾矿拦砂坝和拦洪坝坝顶各布置了一个位移观测桩。 2)水位观测设施:库区上游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警戒水位。 3)视频监控设施:在库区共安装了2台视频监控设备,分别在拦砂坝和拦洪坝坝顶各安装了1台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库区及尾矿库运行及其他有关活动情况。目前已完成四级联网工作,传输的数据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受代县程林铁矿的委托,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对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尾矿坝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溃坝、泥石流。 (2)防洪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 1)尾矿库防洪设施出现事故,排水井堵塞,丧失或降低排洪能力,库内汇集洪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导致洪水漫顶事故,导致溃坝。 2)尾矿库排洪系统出现故障如排洪构筑物堵塞、错动、断裂、垮塌等,使洪水无法正常排泄,库内水位会急剧升高,造成洪水从尾矿坝顶溢流排出,对坝体本身造成损坏,影响坝体安全。 3)排洪构筑物局部结构存在问题,如排水设施表面裂缝,将会导致排洪系统漏水、漏砂,污染下游环境。随着时间推移,泄漏情况日益恶化,可能会导致排洪系统淤塞或坍塌。 (3)排渗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异常渗漏;渗流破坏,由于尾矿坝体浸润线局部过高或出逸,坝内渗流坡降局部过大,发生流土、冲刷、管涌的机遇增大。渗流会使坝面出现沼泽化、隆起、流土、管涌、坝体塌陷、塌滑,减小坝体抗滑力,降低坝坡稳定性。 (3)安全监测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安全监测设施失效、缺少观测设施或监测人员缺岗就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坝体稳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尾矿库安全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监控,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监测设施故障也会导致监测设施不具备历史数据积累功能,无法分析历史曲线。 (4)尾矿运输单元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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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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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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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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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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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震威 |
土木工程 |
17000000003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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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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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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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 |
安 全 |
S0110410001102030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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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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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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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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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琚震威、赵海龙 |
报告审核人 |
洪 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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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琚震威、蔡肖彪、魏秀泉、赵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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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 2021年12月28日 2022年1月4日 |
现场勘验 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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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尾矿坝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 (2)尾矿库防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3)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4)尾矿库与周边环境无安全不良影响,周围环境对尾矿库也无安全不良影响。 (5)尾矿库下个评价周期间的坝体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6)安全对策: 1)芦沟尾矿库(干堆)自从2019年1月取得首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因选厂未启动运行,到目前未进行尾砂干排。建议在后期启动运行前,对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以保证各安全设施的使用状态良好。 2)芦沟尾矿库(干堆)下游沟谷较长,建议定期对下游库区环境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后破坏尾矿库的安全设施。 3)建议芦沟尾矿库(干堆)在2022年5月1号(汛期来临)之前,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浸润线观测孔。 4)每年要对尾矿库所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进行补充及更新,确保所有应急救援物资在有效状态并充足。 5)建议在投入运行前修建一侧的上坝道路,在拦砂坝的上下游坝坡一侧修建马道,方便对尾矿库的检查。 6)尾矿库值班室为彩钢房,建议将彩钢房值班室改为砖混结构值班室,并在值班室设置视频监控。 7)因未投入使用,现场坝顶、排洪设施等放置时间较长,建议定期对拦洪坝、拦砂坝的坝顶进行清理,定期派专人清理排洪设施(库上游、库区)内杂草垃圾,以保证排洪设施的畅通。 8)后期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进行维护,清淤。 9)指定专用应急救援车辆,应急救援车辆不得挪做它用,定期对应急救援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10)汛期时每天安排人员值班,填写汛期检查记录本、值班记录等。 11)要做好安全费用投入明细记录,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7)尾矿库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安全管理及安全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尾矿库现状及下个许可周期内安全管理及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目前运行良好,满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需要,代县程林铁矿芦沟尾矿库(干堆)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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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