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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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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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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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2013年代县阳鑫铁矿二选厂的名称变更为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 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成立于2004年4月29日,2021年10月30日,由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有效期:2004.04.29-2031.11.02,经营范围:磁选铁精矿粉;铁精矿粉销售、基建施工。 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位于山西省代县滩上镇小中咀村北0.8km处,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侧的沟谷内,年处理原矿15.0万t,年产精矿粉5.0万t,年产生尾矿量10.0万t,其中干选废石2.0万t,每年需处理的细尾矿约8.0万t(5.5万m3)。 2018年11月26日,原忻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阳鑫二选厂尾矿库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FM安许证字〔2018〕H12034号;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尾矿库现状情况如下: 该尾矿库为傍山型尾矿库,采用湿式排放,东段库区库内已堆存尾砂约6.5万m3,剩余有效库容为27.6万m3,剩余服务年限5年。 尾矿坝:为一次性筑坝,不设堆积坝。整个库区分为西段和东段。初期坝坝体为透水堆石坝,坝体内坡设反滤层。西段(1#坝体)坝顶标高1516m,坝顶宽5m,最大坝高12m,坝体外坡比1:2.0,内侧坡比为1:1.7;东段(2#坝体)坝顶标高1533m,坝顶宽5m-15m,最大坝高15.4m,坝体外坡比1:2.0,内侧坡比为1:1.7。西段库区的东侧坝顶上布置有排水沟,净断面宽0.8m,深0.5m,长度约100m。 排洪系统:分为库内排洪系统和库外排洪系统。库内排洪系统东、西段均采用溢洪道排洪,断面尺寸(深×宽)1.5×0.8m;库外排洪系统采用截水沟和挡水堤排洪系统:1)库区南侧(靠山坡处)修筑了截水沟,截水沟采用浆砌石结构,净断面尺寸宽1.5m,深0.7m,长度约500m,拦截山坡洪水送出库外。2)库区东侧采用挡水堤排洪系统,挡水堤采用碎石堆筑碾压,断面为梯形,上宽平均1m,底宽2.1m,高0.8m,将厂区洪水拦截至库区北侧的沟谷中。 安全监测设施:尾矿库坝体上共安装了5台枪式视频监控设备,其中3台位于东段库区的西侧坝体上,2台位于东段库区的东侧坝体上。目前已完成四级联网工作,传输数据正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9月,受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的委托,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对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尾矿坝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一旦溃坝,其危害极为严重,影响范围广、遗害深远。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溃坝、泥石流。如果排渗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2)防洪设施是尾矿库最重要的安全设施,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坝体安全。防洪标准选取是否正确,防洪设施结构强度、排水能力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安全。尾矿库防洪标准低、排水设施结构强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将会导致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难以保证,排水建构筑物坍塌,库内洪水不能及时排出,最终导致坝体出现渗流、坍塌、洪水漫顶等危害发生,甚至会导致溃坝。 尾矿库防洪设施出现事故,排水井堵塞,丧失或降低排洪能力,库内汇集洪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导致洪水漫顶事故,导致溃坝。 (3)坝体位移、浸润线监测和库内水位监测是尾矿库安全的有效监控措施,缺少观测设施,就不能够对坝体浸润线、位移变形等实际情况随时掌握,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坝体稳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尾矿库安全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监控。 安全监测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监测设施监测不准、监测设施失效、监测设施不能及时维护以及监测人员缺岗等。 如果安全监测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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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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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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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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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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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震威 |
矿 建 |
17000000003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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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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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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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 |
通风与安全 |
S0110410001102030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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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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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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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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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赵海龙 |
报告审核人 |
洪 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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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琚震威、蔡肖彪、魏秀泉、赵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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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1年9月15日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26日 |
现场勘验 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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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尾矿坝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 (2)尾矿库防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3)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满足设计要求。 (4)尾矿库与周边环境无安全不良影响,周围环境对尾矿库也无安全不良影响。 (5)尾矿库下个评价周期间的坝体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6)安全对策:每年要对尾矿库所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进行补充及更新,确保所有应急救援物资在有效状态并充足;进入汛期,必须每天安排人员值班,并指定专用应急救援车辆,应急救援车辆不得挪做它用,定期对应急救援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7)尾矿库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尾矿库)安全管理及安全现状符合设计要求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尾矿库现状情况下安全管理及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目前运行良好,满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需要,代县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选厂(尾矿库)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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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1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