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盂县苌池镇南苌池村志诚石料厂40.0万吨/年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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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盂县苌池镇南苌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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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非煤露天 小型采石场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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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盂县苌池镇南苌池村志诚石料厂为多年生产矿山,成立于2013年,经营范围为石灰岩露天开采;石料加工、销售等。法人代表赵树明,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 由于原矿区与盂县石源石料厂矿区相距较近,经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两矿山协商,将两矿山矿界作出调整,满足了“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矿界距离不得小于300m” 的要求。本次换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面积、生产规模均进行了调整。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山西亨瑞建筑设计研究院2020年10月为该企业编制了《盂县苌池镇南苌池村志诚石料厂40.0万吨/年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生产规模40万t/年。 矿区北部为国有林地;矿区东部为盂县石源石料厂,距离约312m,该石料厂新修建的工业场地和料棚距矿区编进260m;矿区东部340m有外部运输公路。矿区外北部100m有历史遗留下来的破碎设施,现已废弃不用。现有的工业场地在矿区外30m处,距离现有采场边坡60m。除此以外500m范围内无铁路、桥梁、隧道、学校、名胜古迹、旅游风景区、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也无地埋设施。 该建设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确定的开采方案为:建设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汽车运输矿岩的开拓方式,建设规模20.0万t/年。《可研报告》设计两期开采,一期采用从上至下分层开采,二期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接受评价委托后,我公司针对盂县晋宝盛建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成立了评价组,于2020年12月25日到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察看工程情况。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经过评价部、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三级审核,旨在使报告达到内容全面、条理清楚、客观公正,力求通过分析、预测,查找出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辆伤害、机械伤害、滑坡和坍塌、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水灾、火灾、粉尘、噪声、电气火灾、触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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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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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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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张书杰 |
矿 建 |
S01104100011019200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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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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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泽胜 |
水工结构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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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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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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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雯青 |
通 风 |
1100000000302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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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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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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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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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张书杰、蔡肖彪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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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张书杰、蔡肖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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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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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该工程规划合理,选址得当,生产布局合理,工艺流程可靠。 2、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预先危险分析法,找出了该建设工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确定了其危险、危害等级。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可知,该项目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3、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在该工程设计、施工等各环节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给予高度重视,对本报告以及可研报告中提到的安全措施逐一落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为该工程建成投产后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 4、根据以上评价结果,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盂县苌池镇南苌池村志诚石料厂40.0万吨/年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项目在落实《可研报告》以及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经过对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确定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该工程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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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