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西天井沟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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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繁峙县岩头乡官地村东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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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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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西天井沟尾矿库隶属于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西天井沟尾矿库)(以下简称西天井沟尾矿库)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岩头乡官地村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东约2.5km的西天井沟内,距离选厂东约2.2km,年处理原矿90万t,年产铁精粉30万t,排尾矿60×104t(约合38.7×104m³),尾矿排入西天井沟尾矿库。 2017年12月26日,原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了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小地沟尾矿库三期)(干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5日。 目前,西天井沟尾矿库为中线式筑坝,湿式排放,现状总坝高82m(初期坝高37m,堆积坝高45m),已堆积258.57×104m³,剩余有效库容为116.1×104m³,剩余服务年限3年。 经查阅2014年竣工验收资料,初期坝为碾压透水堆石坝,坝底标高为1448m,坝顶标高为1485m,坝高37m,坝顶宽5.0m,内坡设置反滤层,上、下游坝坡面均采用0.5m厚的卵石保护层护坡。初期坝上、下游坝坡均为1:2.0。 通过现场勘察,现场堆积坝子坝坝顶标高为1532m,坝顶宽20m,滩顶标高1530m,堆积筑坝高度为45m,上、下游坝坡平均坡比均为1:3.0。现场滤水拦砂坝位于初期坝下游约490m处,碾压式透水堆石坝,坝顶标高1402.0m,坝高10.0m,坝长45.4m,坝顶宽度4.0m,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2.0。溢流区采用“排洪井—排洪隧洞”形式排洪,目前使用的是4#排洪井,水位标高为1528.5m。安全超高约为1.5m,干滩长度280m,现场注水抽查,人工浸润线RGJR-1埋深为25m,RGJR-2埋深为18m,RGJR-3埋深为19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企业提供的现状资料及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对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西天井沟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尾矿坝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一旦溃坝,其危害极为严重,影响范围广、遗害深远。在坝体处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坝体坍塌、滑坡、裂缝、溃坝、泥石流。如果排渗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2)防洪设施是尾矿库最重要的安全设施,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坝体安全。防洪标准选取是否正确,防洪设施结构强度、排水能力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直接关系到尾矿库安全。尾矿库防洪标准低、排水设施结构强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将会导致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难以保证,排水建构筑物坍塌,库内洪水不能及时排出,最终导致坝体出现渗流、坍塌、洪水漫顶等危害发生,甚至会导致溃坝。 尾矿库防洪设施出现事故,排水井堵塞,丧失或降低排洪能力,库内汇集洪水不能及时排出可能导致洪水漫顶事故,导致溃坝。 (3)坝体位移、浸润线监测和库内水位监测是尾矿库安全的有效监控措施,缺少观测设施,就不能够对坝体浸润线、位移变形等实际情况随时掌握,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坝体稳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使尾矿库安全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监控。 安全监测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监测设施监测不准、监测设施失效、监测设施不能及时维护以及监测人员缺岗等。 如果安全监测设施失效,致使坝体内的浸润线过高,容易导致坝体出现滑坡、坍塌、甚至溃坝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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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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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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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王健波 |
通 风 |
180000000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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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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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荣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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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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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震 |
水工结构 |
12000000003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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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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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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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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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健波、蔡肖彪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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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王健波、蔡肖彪、魏秀泉、张 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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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8月19日 2020年9月21日 |
现场勘验 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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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西天井沟尾矿库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初期坝、堆积坝坝体、排洪系统、监测设施、排渗设施等运行正常,尾矿库为正常库,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任命了尾矿库“三大员”及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齐全,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安全管理较为规范。 (3)通过对西天井沟尾矿库10个单元进行符合性检查,运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法和定性定量分析法对各单元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各单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山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西天井沟尾矿库)安全管理及安全现状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西省的要求,尾矿库安全管理及生产系统的安全设施目前运行良好,满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需要,属于正常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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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0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