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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栏目:非煤矿矿山安全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量: 942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五台县东雷乡上庄村

项目所属行业

非煤地下矿山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基本情况:

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

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分为南、北两个独立采区,两个采区相距376m,南区内圈定1条矿体,为I号矿体,北区内圈定2条矿体,为Ⅱ号、Ⅲ号矿体。因此,南区、北区单独进行设计,南区开采I号矿体,北区开采Ⅱ号、Ⅲ号矿体。根据各矿体赋存状态及资源储量,并经生产能力验证,南区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北区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

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为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

2021年3月,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铜源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主要方案如下:

北区开采方式采用地下开采,矿体生产规模为4.0万t/a;开采对象为矿区范围内Ⅱ、Ⅲ号矿体,开采标高为1410m~1325m;采用平硐开拓方式;Ⅲ号矿体布置1375m、1350m、1325m三个采矿中段,Ⅱ号矿体布置1350m、1325m两个采矿中段,中段高度为25~35m;中段矿石、废石及材料运输选用UQ型地下矿用汽车运输;采矿方法为留矿全面法开采,开采顺序为:先开采Ⅲ号矿体1375m中段,然后开采Ⅲ号矿体1350m中段西侧矿体,开采完成后,将1410m回风平硐移至1375m回风平硐,然后开采Ⅱ号矿体1350m中段,开采完成后,再开采Ⅲ号矿体1350m中段东侧矿体,然后开采Ⅱ号矿体1325m中段,最后开采Ⅲ号矿体1325m中段,同一中段内,运输平硐(石门)西侧矿体自西向东进行退采,运输平硐(石门)东侧矿体自东向西进行退采。矿井通风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新鲜风流由各个运输平硐进入井下,经脉外运输巷、穿脉巷道通过风筒-局扇压入采场,风流冲洗工作面后,污风通过矿块通风行人上山进入上中段回风巷道,通过回风平硐(回风斜井)由安装在硐口(井口)的主扇抽至地表;供电采用单电源+保安电源供电,主供电电源引自距离本矿体9.5km的五台县东雷庄乡10kv变电站,保安电源由矿山柴油发电机组提供;矿山采用自流排水方式,Ⅱ号矿体井下涌水自流至中段运输巷内,然后经运输石门自流至Ⅲ号矿体中段运输巷内,经运输平硐排至地表;北区新建两个废石场,分别为1#废石场和2#废石场,1#废石场堆置顺序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堆置,2#废石场堆置顺序为自上而下单台阶堆置。1#废石场总容积:3.3×104m³,2#废石场总容积:2.8×104m³。废石场上游及两侧山坡排洪均采用截排水沟;井下设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年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等的有关规定,受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冒顶片帮、火药爆炸、透水、火灾、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粉尘、噪声、振动等危害以及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和行为危险有害因素。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

APJ-(晋)-006

资质有效期

2025年6月8日

项目组组长

胡泽胜

水工结构

0800000000202804

项目组成员

张秀丽

安  全

1700000000300404

琚震威

矿  建

1700000000300160

张  雷

电  气

1100000000303514

蔡肖彪

采  矿

S011013000110193000473

杨雯青

通  风

1100000000302484

闫永锋

地  质

1100000000303512

张建国

机  械

0800000000100579

技术负责人

魏秀泉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泉

报告编制人

蔡肖彪、胡泽胜

报告审核人

张  磊

评价现场

现场勘验人员

琚震威蔡肖彪、魏秀泉

现场勘验时间

2021年4月25日

现场勘验

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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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可研报告》根据矿体的赋存状态、周边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的开拓、采掘、通风、供电、防排水、废石场等建设方案合理、可行,采用的设备设施可靠,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依据充分,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本《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预先危险分析法,较充分地分析了该项目在未来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冒顶片帮、火药爆炸、透水、火灾、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机械伤害、压力容器爆炸、粉尘、噪声、振动等危害以及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和行为危险有害因素,确定了其危险、危害等级,并提出了必要的安全对策措施。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对于需要补充完善及校核的检查项目,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投产等各环节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给予高度重视,对本报告以及《可研报告》中提到的安全措施逐一落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保障。

综合以上评价结果,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

《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在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及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则五台县福地矿业有限公司东雷乡上庄铁矿北区Ⅱ、Ⅲ号矿体(1410m~1325m)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报告签发

报告签发人

赵军英

签发时间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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