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概况 |
项目名称 |
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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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新华西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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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尾矿库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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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的建设单位为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有自己的配套矿山。 2020年8月,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可研报告》主要建设方案如下: (1)规模及等别: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为山谷型尾矿库,设计总坝高56.5m,总库容132.2万m3,选厂年产尾矿量16.7万t,约合11.13万m3,最终堆置标高为1292.0m,为四等库,设计服务年限11.9年。 (2)拦挡坝:拦挡坝为透水堆石坝,筑坝材料主要采用下游河道内的砂石料。设计拦挡坝坝顶高程为1246.0m,坝基高程为1235.5m,坝高10.5m,坝顶宽度为5m,外坡比为1:2.0,内坡比为1:1.8。为防止库内尾砂漏出,在尾矿坝上游面设反滤层一道。反滤层自上到下结构为d=2-5mm砂砾料200mm厚,500g/m2土工布一层,d=2-5mm砂砾料200mm厚。上游土工布反滤层要深入基岩以下0.6m。为便于检查和维护坝体,拦挡坝外坝坡设有上坝台阶。 (3)干堆运行方式:选厂车间产生的尾矿通过渣浆泵打至库尾的过滤车间,过滤后的干尾砂(含水率≤15%)通过铲车输送至尾矿库内进行堆存。根据实际地形及道路状况的特点,确定采用库尾排矿的方式进行排尾作业,即自上而下压坡脚堆置方式进行排尾,临近终期时再自下而上逐层堆积碾压,使坝体形成较为坚固的外壳,有利于坝体的稳定。排尾时严格按照图纸标注的顺序分区域自上而下进行干堆作业,尾矿堆存采用压坡脚式,直至排到设计标高。为保证排尾安全,各台阶之间不同时进行作业。尾矿堆放时应用推土机或铲车进行摊平铺设,并及时进行碾压,每层碾压厚度为0.4~0.5m。设计将干堆体划分为6个堆置区域,第1~5号区依次按照顺序采用压坡脚方式堆置,为一般碾压区,碾压后压其压实度不小于0.85;第6号区为重点碾压区,堆放时应自下而上,自坝前向库内逐层逐级堆存,形成碾压密实区,碾压后压其压实度不小于0.92。为确保作业场内洪水及时外排,堆置作业平台向下游倾斜,坡比为1%。 (4)排洪系统:坝址以上汇水面积0.53km2,其中:导流渠上游区域汇水面积为0.17km2,库区汇水面积为0.36km2。库区防洪标准按200年一遇洪水计算。设计在拦挡坝上游修建排洪井和排洪涵,将库区洪水排至库区下游河道;在库区东侧山坡修建导流渠,将山坡汇水导排至下游支沟内,不进入库区。排洪井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排洪井座顶高程为1236.5m,井架顶高程为1245.5m,井架高9m,圈梁外径为3.0m,内径2.6m。排洪涵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方形涵,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排洪涵内部底宽1.0m,深1.2m,壁厚0.2m,排洪涵坡度为2.5%,长度为54.4m。 设计沿库区东侧岸坡开挖导流渠,将岸坡降水导流至下游支沟,东侧岸坡洪水不入库。导流渠沿线为粉质粘土层,渠道底宽2.5m,深2m,两侧开挖边坡为1:0.3,渠底纵坡为1%。开挖产生的土料堆至渠道下游侧,并进行拍实,形成护堤。导流渠在尾矿干堆前修建完成,并在汛期来临前及洪水过后进行清理和修整,确保排水通畅。 (5)监测设施:设计观测设施分为人工观测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人工观测设施包括尾矿坝的位移(变形)观测桩和水位观测标尺,该库为尾砂干堆库,不会形成稳定浸润线,因此不设置浸润线观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监测为视频监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以及山西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进行安全评价工作。2020年10月,受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研报告》及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对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进行安全预评价。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对该尾矿库(干堆)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经过辨识、分析及评价可知,该尾矿库(干堆)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溃坝、滑坡坍塌、泥石流、触电、机械伤害、扭伤、摔伤等。其中溃坝--Ⅳ级,事故后果是灾难性的,危险性等级最高,溃坝事故一旦发生,会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因此对溃坝事故隐患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滑坡、坍塌、泥石流、触电--Ⅲ级,事故后果是危险的,一旦发生,会造成坝坡损坏、财产损失,必须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机械伤害、扭伤、摔伤--Ⅱ级,处于事故状态边缘,会造成人员伤害,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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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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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APJ-(晋)-006 |
资质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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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王健波 |
通 风 |
180000000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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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张秀丽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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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雷 |
电 气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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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矿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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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震 |
水工结构 |
12000000003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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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锋 |
地 质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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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国 |
机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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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波 |
通 风 |
180000000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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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魏秀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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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报告审核人 |
张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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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现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魏秀泉、蔡肖彪、琚震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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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时间 |
2020年10月24日 2020年11月8日 |
现场勘验 图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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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库址位于选厂北侧的自然山沟内,经现场踏察,库址范围内未发现山体有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下游3km流经范围内均为河道,没有村庄居民、文物古迹和大型水源地等重要设施,因此该尾矿库的修建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库址选择合理。 (2)《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方案:拟建尾矿库采用尾矿干式堆存工艺,从库尾排矿的方式进行干堆作业,总坝高56.5m,总库容132.2×104m3,为四等山谷型尾矿库。设计在沟口断面狭窄处建设10.5m高拦挡坝一座,在拦挡坝上游修建排洪井和排洪涵的排洪方式,将库区洪水排至库区下游河道,在库区东侧山坡修建导流渠,将山坡汇水导排至下游支沟内,不进入库区。通过分析、计算,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按照要求建成后,干堆体稳定,防洪标准符合规范和规程要求,排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满足防洪的要求,安全监测设施齐全可以满足库区监测要求。《可研报告》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可行。 (3)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研报告》中未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三大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隐患排查等提出明确要求,建议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明确要求。 综上所述,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如建设单位依据《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方案和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本安全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进行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的运行、管理,则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的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灵丘县泰鑫选矿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干堆)建设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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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 |
报告签发人 |
赵军英 |
签发时间 |
2020年11月2日 |